EAC认证是海关联盟强制性认证,其标志是EAC,法规是CU TR (Custom Un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EAC认证海关联盟国家通用,包含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亚美尼亚。
压力设备EAC认证法规TR CU(CUTR)032/2013涵盖范围:
1、压力超过 0.05 MPa 的液体和气体容器
2、设计用于生产温度超过 110 摄氏度的热水的锅炉,或超压超过 0.05 兆帕的蒸汽,以及火焰加热容器
3、管道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大于 0.05 MPa,公称直径大于 25,用于气体,蒸汽和液体
4、设备(装配单元)及其部件的元件,设计用于放置在设备上并承受压力的影响
5、公称直径大于 25 且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大于 0.05 MPa 的液体和气体阀门
6、指示和安全装置
7、压力室(单一医疗除外)
8、安全装置和设备
2021年4月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的第53号法令《关于“ТР ТС 032压力容器设备安全"技术法规的修订》将正式生效,这是继2013年07月02日颁布2014年2月1日开始生效的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的第41号法令后首次更新修订。2021年11月21日起执行
法规适用范围的变化
一、此次法规修订,明确了承压设备的分类, 将以下4组设备列入不适用于法规调整的设备:
a) 110℃内的供水,分水,排水网络,和其他用于应用于水利发电的供水管道和设备。
b) 暖气设备和房屋及相关建筑物的供暖设备管道;
c) 用气体燃料(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烃气、液化天然气、燃料二甲醚)为发动机提供动力的设备及其元件,特别设计用于轮式车辆;
d) 管道及其元件的支撑和悬挂系统。
二,修订草案将以下产品归入四类危险产品类型列表,其中包括
1. 承受压力冲击的设备(装配单元)和部件;
2. 指示及安全装置;
3. 安全装置和装置
也在补充中明确同一组的不同工作环境或用于不同组的工作环境的设备类别的定义,明确了此种情况的判断依据,根据为每个工作环境定义的最高的类别来设置分类。
同时也修订了工作设备操作和壁温设计对等级增加1个级别的条件(4类除外)
380°C以上-适用于碳钢和低合金锰钢和硅钢;
450°C以上-适用于低合金铬钼和铬钼合金钢;
525°C以上-适用于合金化高铬马氏体钢和奥氏体钢;
575°C以上-适用于铁镍基合金;
600°C以上-用于镍基合金。